如今的婚姻法律这些年有了很大的改变,可以说和绝大多数普通人的认知是相违背的。所以热搜上的很多案例,写起来都很困难,需要大家平心静气的去理解我国这些年婚姻立法的特殊性。热搜上今天给的是。简单说女方是反复找老实人,说怀了老实人的孩子,要老实人给彩礼结婚。之后堕胎闹离婚,拿走彩礼。
新闻中的男方已经是第五家了。女方骗他说怀了他的孩子,他就给了23万彩礼迅速和女方领证。之后还花了十多万给女方调理身体,结果知道孩子不是他的,他就想“维权”。
你怎么看这样的案件?
你的答案一定是错的。类似这样的案件之前发生过很多次。专家研判后认为,不违法,之前原则上是不让女方退彩礼的。
我们来看图二,是一个女孩子拿到彩礼领完结婚证就闹离婚,这样做到第7次,打官司的情况。男方一审二审全部败诉,一分钱彩礼都要不回。但是这个男的异常的坚持,全力申诉,甚至打到了三审,法官裁定说退一部分彩礼。
这种案件,男方这样打官司,基本讨不回钱。真弄到三审,耗时耗力,象征性要回点钱,整体其实还是抵不过成本的。所以绝大多数男性选择的都是在法院调解下认栽。
为什么会这样?
因为现在彩礼规定与生育无关。生育上,我国搞的是女性“生育决定权”。这是我国专家创造出来的,和外国法律无关。简单说就是生育上全权由女性决定,婚后男方只有建议权,女方要和谁生孩子都是她的自由,男方无权干涉女方的决定。
而彩礼是属于特殊赠予,只要满足和男方领证且共同生活,并且不造成男方贫困,这笔钱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。而生育问题上,今年又出了新规,要考虑女方的孕育情况。注意,这里并没有要求说女方一定要给她的丈夫生孩子。所以类似这样的案子打官司很难,负责任的律师会和男方讲,认栽算了。
就像热搜上这个案子。女方遇到的第五家不肯认,所以搞到了网上想寻求大众去评理。而之前几家也就认了。毕竟这个属于他们自己不懂法。
类似这样的案件,哪怕男方没领证,只要钱给出去了,都很难全要回来。图三就是另外一个案例。女方说怀孕了,男方就立刻给钱,一共给了20万。期间发现时间不对,孩子不可能是男方的。所以男方就起诉要钱,最后拿回了13万。
所有的案例都在这里,大家看看就好。
这些普法案例,还是希望大家仔细了解。注意一个原则,钱给出去,就不是你的了。
这家伙太懒了,什么也没留下。